很多社區常有房仲業者帶客戶看屋,不時讓住戶感到困擾,

因此近年開始有社區管委會收取每次數百元不等的「帶看費」,

收入用來作為大樓基金,同時希望減少房仲上門頻率。

國稅局提醒,這類收入應申報營業稅,一經檢舉或稽查漏稅,不僅要補稅還得受罰。

 

社區管委會為防止房仲打擾安寧,常有收取「帶看費」的規定。(好房資料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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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因為帶看費屬於大廈管委會對外銷售勞務的收入,

所以各管委會如有對外收取帶看費者,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,

如有漏稅情形,要儘速向轄區稽徵機關自動補報補繳漏稅額,

只要在未經檢舉、未被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調查前,

主動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額,即可免予罰緩。

對於收取帶看費的行為,許多房仲敢怒不敢言,即使管委會索價離譜,

只要買家有興趣,往往還是摸鼻子認了。

但也有房仲想到變通之道,台北市一名仲介就說,

凡是收取帶看費的社區,他一律和賣方協議簽訂「假租約」,

只要管委會有所刁難,便出示租約顯示自己的租客身份,如此即可暢行無阻。

 



原文網址: 管委會收帶看費 未繳稅要罰 | 好房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205973643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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